镇海炼化静电除雾系统1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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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静电除雾系统1套【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丙烯腈装置1271】(WZ20220823-5509-1078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静电除雾系统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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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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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电除雾系统1套 | 1.00 | 套 | 包1-静电除雾系统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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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供货商)按分包商清单执行,如选用分包商清单以外的分包商,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并经买方同意。投标人(供货商)不得转包、分包全部或部分。 3.1.7 投标人承诺:在设计、制造、安装等过程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8 投标人承诺:静电除雾器设备应适合于规定的操作条件,设计和制造寿命不少于三十年(不包括易损件),并且能够至少2年不间断操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规格应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验范围内,并且经验证明在相同的使用场合下使用是可靠的。 3.1.9 投标人承诺满足静电除雾器进口烟气酸雾含量不高于112.9kg/ h 情况下,除雾效率保证值为≥99.5%且出口酸雾≤8mg/Nm3;静电除雾进口烟气尘含量不高于0.83kg/h,除尘效率保证值为≥99.5%且出口含尘≤2mg/Nm3。阳极管管束?组采用模压一次成型工艺,采用双向加压整体成形固化、整体脱模工艺。电除雾器阴极线材质选用C276或钛合金材质。电除雾器本体的树脂需采用反应型阻燃型乙烯树脂(Derakane510C、HertronFR992、Atlac750HOl制造前提供半年树脂采购合同原件),氧指数不小于30(实方需提供氧指数检测报告)。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2 投标人要求至少有2套(每套业绩装置中的电除雾不少于2台,不包括改造和部件)产能15Okt/ a 及以上的废酸或制酸装置运行2年(合同供货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前)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交货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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