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等单位2022-2023年度脱硝尿素
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08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满洲里热电厂、东海拉尔发电厂、扎兰屯热电厂、牙克石热电厂、汇流河发电厂。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等单位2022-2023年度脱硝尿素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满洲里热电厂、东海拉尔发电厂、扎兰屯热电厂、牙克石热电厂、汇流河发电厂。
2.2 规 模:详见技术规范。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伊敏电厂、海拉尔热电厂、满洲里热电厂、东海拉尔发电厂、扎兰屯热电厂、牙克石热电厂、汇流河发电厂。
2.5 交 货 期:框架协议期内,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7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伊敏电厂供货期:2022.09.10-2023.09.09
海拉尔热电厂供货期:2022.09.10-2023.09.09
满洲里热电厂供货期:2022.09.10-2023.09.09
东海拉尔发电厂供货期:2022.11.20-2023.09.09
扎兰屯热电厂供货期:2022.10.10-2023.09.09
牙克石热电厂供货期:2022.09.10-2023.09.09
汇流河发电厂供货期:2022.09.30-2023.09.09。
2.6 招标范围:
伊敏电厂等单位2022-2023年脱销尿素框架协议采购,暂估采购总量12130吨。其中伊敏电厂暂估总量6500吨;海拉尔热电厂暂估总量2900吨;满洲里热电厂暂估总量900吨;东海拉尔发电厂暂估总量900吨;扎兰屯热电厂暂估总量350吨;牙克石热电厂暂估总量230吨;汇流河发电厂暂估总量35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需具有累计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尿素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