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6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10日17时30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藏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10MW光伏电站及30MWh储能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八宿县益庆乡索那行政村日西自然村,紧邻昌都市天晶八宿县益庆乡20MW牧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天晶光伏”),距八宿县直线距离约70km,距昌都市直线距离57km,场址区域地形平坦,地势开阔无遮挡,地表植被为草地,海拔高程介于4320m-4340m之间,场址区域附近有国道G214、省道S303、乡道、村村通,交通条件良好。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
根据西藏自治区存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原则,天晶光伏增配储能系统容量为5MW/2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储能电站选址位于原光伏场区内。储能装置通过35kV线路接入至开关站35kV母线,并对原35kV配电装置及预制舱进行接入改造,对原开关站综合楼进行装修升级。
(2)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
拟新建项目场区紧邻天晶光伏,综合管理区、开关站及送出线路与天晶光伏共用,规划装机总容量10MW,配置储能系统容量为2.5MW/10MWh,类型为蓄电池储能。新建光伏和储能通过35kV线路接入至天晶光伏开关站35kV母线,并对原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进行接入改造,以及对侧升压站改造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EPC总承包主要工作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以及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和专题报告等;其中,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储能系统设备(含电池预制舱、逆变升压一体机、EMS等)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其中:
1)设备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支架、箱变、电缆、开关柜、配电装置、计算机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和发包人提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储能系统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承包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2)材料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三峡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3)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开关站部分(包括综合楼的装修升级、预制舱接入改造、建筑物及各类设备基础等)、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送出线路改造工程(含对侧升压站改造)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其他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1)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实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2)本项目光伏阵列、送出线路、储能系统等的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协调费用;负责临建设施用地的赔偿,并负责办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
3)配合发包人完成电网公司、质量监督站、电科院等相关单位安全性评价验收及相关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4)承包人负责完成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性能试验,完成《光伏发电站并网性能测试与评价方法》(NB/T 32026-2015)、《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范》(GB_T 36548-2018)、《 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运行与控制技术规范 第三部分 并网运行验收》(DL_T 2246.3-2021)等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以及西藏电网公司和电科院等要求的涉网试验和专题研究,承包人承担所有试验和专题研究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5)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6)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光伏电站及储能系统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5)工作界面:
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及储能系统设备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中:①交货地点:本光伏项目场区(场区具体地点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据现场进度及实际情况确定);②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2)承包人负责光伏场区:A.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支架、逆变器及箱变等设备基础,接地工程,电缆土建工程,场区内道路等。B.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电缆及接地工程等安装。
3)承包人负责35kV开关站:A.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站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内容。B.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一、二次设备接线、安装及调试工作等。
4)储能系统:电池预制舱和交流升压一体机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其安装调试由设备供应商负责;电池预制舱、交流升压一体机、EMS及其相关设备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安装,以及储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系统整体调试及试运行等均由本项目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负责110kV升压站改造部分:完成送出工程的对侧改造。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5月31日,其中天晶光伏增配储能项目计划投产并网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新建10MW光伏+10MWh储能项目计划投产并网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设计业务分包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①或②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含联合体业绩,须附合同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①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风电或光伏项目;
②海拔3000米及以上水利水电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担任过风电或光伏或水利水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担任过风电或光伏或水利水电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须提供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近2年(2020年、2021年)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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