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牟平 BDB6#一期( 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牟平 BDB6#一期( 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牟平 BDB6#一期( 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烟台牟平北部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 50km,水深 33m~40m。风电场场址范围东西向长约 5.9km,南北向宽约 9.1km,场址面积 38km2。风电场规划装机容量为 300MW,同时配套建设一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 35kV 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一回220kV 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2.2 交通运输条件
工程所在区域公路、铁路、水运运输网络发达,公路与水路运输尤为发达,对外交通十分方便。
( 1)陆上交通运输条件
烟大铁路轮渡、青烟威荣城际铁路以及沈海、荣乌、威青、烟海高速和国道 204、 206 等高等级公路为主框架干支相连、四通八达。
( 2)航运及港口条件
1)工程区周边的港口码头条件
距工程现场最近的港口为烟台港下属芝罘湾港区和牟平港区,临近两个港口的疏港道路系统十分便捷。
芝罘湾港区是烟台港的发展起源地和现有的核心港区,位于烟台市核心城区北部山东半岛北岸的芝罘湾内,北临黄海,隔海与辽东半岛的大连遥遥相对,距大连港 89 海里;东临威海,距威海港 47 海里,港阔水深,终年不冻,不淤,海岸稳定,为山东半岛北岸的水陆交通枢纽,也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港口之一,主营集装箱、客货滚装和散杂货等业务,共有各类泊位 59 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36 个,最大水深-20 米,最大靠泊能力 20 万吨级,码头岸线总长 11268 米。
牟平港区位于烟台市东部养马岛南岸与大陆岸线之间,水域宽度在 250m~300m 之间,主要从事汽柴油、石油液化气、液体化工原油等液体化工品的中转、贮存以及砂石、粮食、煤炭等散杂货的进出口业务;港区共有各类泊位 4 个,其中 5000 吨级码头泊位 3 个,3000 吨级码头泊位 1 个;港池长 650 米,宽 220 米,水深-5.5 米。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 300MW、单台机组容量 8.35MW 及以上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整个项目可上浮小于 1 台最小投标机型容量)及塔筒和配套服务。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适合海上运行的常温型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相关服务(包括五年质保期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1)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国内技术培训,风电机组调试(含整机和全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期间交通运维船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及五年质保期的消耗品、备品备件等。
( 2)风电机组:内容包括整套风电机组,含机舱内及塔筒内的主控柜及辅控系统,机组配套升压变、高低压开关柜、变流器、和与主控柜及辅控系统、发电机、变频器、升压变、高低压开关柜之间的所有连接用电线、电缆(或导电轨/桥架)、光(控)缆、及相关电(光)缆辅件,塔筒海缆孔的密封材料、塔筒内电梯及所有连接附件、塔筒之间及塔筒与基础法兰(不含基础顶法兰)、机舱之间及与轮毂、叶片连接螺栓等所有紧固件、风机基础平台维护吊机及速差器、中央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机组在线状态监测与振动分析系统、 IP 电话及视频监控系统、盐雾过滤系统、接地系统、自动消防系统等。
( 3)塔筒:内容包括整套塔筒及其配套附件,含风机塔筒主体、法兰、塔筒外爬梯、内部平台、电梯配套结构件、运输支架及海运工装(包括底塔立运工装及防雨罩)等的制造、工厂验收、包装、工厂运输至指定码头、企业 LOGO 及风机编号喷涂、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驻厂监造(由风机厂家负责塔筒监造)、现场技术服务等。
其他要求和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装机规模及单台机组容量( 8.35MW 及以上)要求自行编制方案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布置方案,风机配置及费用,风机基础载荷优化设计及形式,保证发电量计算,运维方案及费用等。风机布置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地质条件。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应配合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开展工程创优及科技创新工作。本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于纳统和税收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进行充分了解。
2.4 交货批次和进度
交货计划: 2023 年 3 月份开始首批供货, 9 月份前完成全部供货,供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风机交货条件:项目现场机位处船板交货,买方为每个吊装工作面提供至少 1 整套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中间存储作业面。卖方自行充分考虑装驳、现场存储、场内运输等交付方案,以满足现场吊装需求。具体每批次交货时间及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塔筒交货条件:买方指定码头交货(含卸货、存储、装船及紧固,不含海上运输)。具体每批次交货时间及地点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 2)业绩要求:投标人单机容量 8MW 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累计中标业绩容量不少于 200MW(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业绩容量);
(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18、 2019、 2020 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4)其他要求:投标机型应具有海上风电机组设计认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承诺在首台风机并网前取得权威机构颁发的完整认证报告(至少应包括型式试验报告、并网检测报告等)。
3.2 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塔筒制造进行专业分包,其分包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若投标人未分包,则投标人也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 D 级及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近五年( 2017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50 台套海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或具有单机 8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8 日 9 时到 2022 年 8 月 1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8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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