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二期工程项目BOG压缩机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二期工程项目BOG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二期工程项目BOG压缩机采购。 2.2.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 2.3.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4.设备名称:BOG压缩机。 2.5.设备数量:3台BOG压缩机。 2.6.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大化产业园区项目施工指定现场。 2.7.交货周期: 2.7.1.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详细的制造所需资料、交货周期计划等;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14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的施工图(包括设备制造图及基础安装图)。以上资料均为8份纸质版,2份U盘存储电子版,其中1份不可编辑电子版,1份可编辑电子版。 2.7.2.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设备具备交货条件,根据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及发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交货。 2.8.招标范围及内容:3台BOG压缩机,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及数据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8.1.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车及设备成套安装指导等。 2.8.2.供货范围:成套设备机组,包括但不限于:往复式压缩机、变频柜/软启柜、联轴器和护罩、工艺气冷却系统、启动气系统、燃料气系统、冷冻液系统、空气进气系统、烟气排放系统、仪表控制与仪表系统、辅助用电电气系统、底橇及地脚螺栓橇间连接的阀门、管道及管路附件等整套设备所含范围;承担合同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提供与专业人员维护、试验等技能实训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指导。 2.8.3.技术服务:装置开车技术培训指导至达到设计要求,并负责对操作人员提供BOG压缩机的操作和使用必要的技术培训。详见第五章“供货与技术要求”。 2.8.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至少执行过3项BOG压缩机项目业绩,且BOG压缩机排量规模不小于1000Nm3/h,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设备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须能体现BOG压缩机及排量规模)。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资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设备制造商投标,不接受销售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完成投标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