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农(渔)光互补项目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标段二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2.2 项目规模:100MW,本标段4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12月 30 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组件装机容量为121.2624MWp,共224560块540Wp单晶硅组件,组件采用固定倾角12°安装方式,本工程共28个3.15MW单元、6个2MW单元,每个电池组串由28块太阳电池组件串联组成,本工程共需约446台225kW组串式逆变器,容配比为1:1.21。 本光伏电站内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汇集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经1台100MVA主变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昌龙线,220kV东群变电站投产后,将送出线路改接至东群变电站。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员C证。 6.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光伏区安装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7.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8-09 09:00到2022-08-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