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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0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电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新家园镇宇承农业科技园区,场址大致位于北纬39.75°、东经112.94°附近,紧邻二广高速、G210(国道),项目交通运输便利。本项目整体工程规划容量为 19.83MW,实际装机容量为 19.8288MWp,根据光伏电站厂区总平面布置,新建光伏系统以2回光伏集电线路汇集至35kV光伏母线,最终以1回35kV线路送出接至 110kV 新家园变电站 35kV 间隔,直线距离约1.5km,配置无功补偿装置,以实现对光伏电站无功功率的动态调节。本期工程拟建设35kV开关站1座,开关站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光伏厂区构筑物主要包括箱变基础、光伏阵列等。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作范围为:

(1)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设备土建基础及安装施工。承包人负责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确保首年电量不少于3110.4万KWh,25年年均发电量不少于2900.92万千瓦时。工作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为:光伏区、开关站、送出线路、对端变电站改造的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含运输及运输保险),土建及安装施工、检测(含第三方检测费),调试、整套启动试运行,生产准备,并网验收(必需满足电网公司接网的各种要求,包含通信资源占用费用等),竣工验收、防洪设施、水土保持、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电能品质测试和售后服务以及合同中约定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2)本工程所有电气及土建工程前期勘察和测绘及设计,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和电气设备的防雷、接地、照明、电话网络、给排水、消防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必须满足项目安全稳定及达产达标生产为设计范围要求。

(3)采购范围: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及调试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满足项目标准化办公及生活条件,其中标准化建设应符合中核集团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

(4)施工范围:本工程所有的土建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以及所有建筑和电气设备的防雷、接地、照明、电话网络、给排水、消防、进场道路、临时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施工与相应的竣工验收;

(5)其他:负责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内容(如接入系统手续、项目备案手续、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等)、工程保险、施工临时占地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备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移交和竣工验收后的24个月缺陷责任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2.5 建设/项目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境内

2.6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满足施工要求

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专业(送、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专业(送、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任职经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新华电力(朔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怀仁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售价:3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8月09日 09时00分—2022年08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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