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年度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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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工程配套使用。交货地点按照最终用户确定,运输由招标人负责。
2.2 项目规模:预估年度采购金额为:预制舱5000万元,实际采购以具体项目需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
国电南自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年度框架
2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配套新能源预制舱委外加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须提供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包含预制舱盐雾(防腐性能)检测报告、防火(耐火不低于1.5h)检测报告、IP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20年至今)具有单层面积大于100㎡的预制舱业绩不少于2套。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数量、合同内容(预制舱面积)、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关键页清晰扫描件)。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2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8-10 13:37到2022-08-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