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数据接口开放及改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3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 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数据接口开放及改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数据接口开放及改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西安热工研究院 承建了集团公司智慧运维中心平台系统项目及集团内多个远程集中监控项目,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需对新能源电站数据接口开放及改造服务,实现风机控制系统、光伏逆变器控制系统、箱变控制系统、升压站综合自动化系统、AGC/AVC、功率预测系统、电能计量等系统数据全部接入,满足智慧运维中心及区域集控中心管理要求。
2.1 建设地点:/
2.2 规模: 30个新能源电站
2.3 建设工期: 每笔订单之日起10天内人员到岗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数据接口开放及改造服务框架。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约定期限内的数量为预测数量,而非承诺,以该期间实际订单需求数量为准。本协议适用于西安热工研究院 及子公司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 。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委托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风电或光伏电站系统接口改造或数据接入或集控系统建设相关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