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供热首站及石拐新区管网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一次管网施工,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工,为确保如期供热,投标人须制定可行的主项、分项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保障措施,主项、分项需同时开工多个施工作业面,24小时不间断施工。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工期进度节点计划执行。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头第三热电厂供热首站及石拐新区管网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一次管网施工,主要包括新建新供热首站至三电厂浴池西侧2×DN800架空管道120米(路由长度),含支架及基础;三电厂浴池至石拐原供热管网接点处2×DN800直埋管道660米(管沟长度),其中穿越水泥涵管长度为2×45米;上述管道均需安装配套管件。原有2×DN800管网接口由2个椭圆封头封堵。厂前路(混凝土重载道路)破拆与恢复,总面积约550平方米。平安大道(沥青混凝土道路)破拆与恢复,总面积约370平方米。
(2)由招标方存于指定场所的管材需由施工方倒运至施工地点(约3km);除甲供材外安装所需的主材、辅助设备、辅材、耗材等均由投标方采购和施工安装。甲供材料的卸车及保管由投标人负责。
(3)本次招标范围为供热管网施工,包括新建供热管网沟槽开挖;供热管道、管件的安装;支架及基础建设;管沟回填;施工区域内道路、绿化、供电、照明、给排水、雨水、通讯线路、安全示范区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协调、补偿、迁移及恢复。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改革后为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等级资质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2)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包含管径不小于DN800的供热管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1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17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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