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沈阳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2年广州南联沈阳 蔬菜类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采购编号:CZ2022007785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2家中标供应商,为南联沈阳 蔬菜类产品供货,总预算340万元/2年,定价:每月批价×中标折扣率。 详见附件 注:投标时投标人报出商品的统一折扣(0% ≤投标折扣率≤ 100%),超过或低于投标限价的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该折扣率作为评审标准及每月批价的依据,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中标人按照协议折扣率进行定点采购供货,实际采购时,以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商品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为准。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一个月为一个定价周期。中标(入围2家)供应商每月报一个折扣率,每月的折扣率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结果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两家中标(入围)供应商分别在2022年5月报一个统一折扣率,2022年6月的报价须在2022年5月统一报。清单内所有产品须每月24日17:00前以邮件形式报价,该报价作为下月议价的依据(报价=折扣率*指导价),指导价采用中标供应商每月24日报价的平均价,蔬菜类商品参考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的价格,该项目每月均各形成一份指导价,中标供应商根据指导价各自报折扣率,作为次月的报价依据。报价只能报一个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每月形成一份指导价,中标(入围)供应商根据指导价各自报折扣率,作为次月的报价依据。 结果公布:每月确定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配送供货,报价第二低的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月以邮件形式公布,公布下月中标人及供应种类。 1.7 交货 ) 1.8 交货期:按实际需求供货。 1.9 合同期限(服务期):2年。 1.10 本项目只接受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投标人,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3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2、投标人资格要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