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喷燃器优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银川81公里,距大武口市区2.5公里。目前装机容量为2×330MW,电厂于2008年10月工程开工建设,至2010年11月工程全部建成投产。
本锅炉型号为SG—1165/17.5—M743,系上海锅炉厂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采用:单炉膛π型布置、平衡通风、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四角切向燃烧、直流燃烧器摆动调温、全钢构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干式固态连续排渣。公司锅炉原设计为四角切圆燃烧系统,采用上下浓淡分离一次风喷嘴和同心反切燃烧技术以及分离燃尽风的技术(SOFA)。燃烧器箱壳由隔板分成若干风室。各风室出口处布置喷嘴,风室的入口处布置二次风门挡板。燃烧器风箱中设有2层共8支简单机械雾化油枪,油枪总出力为17%BMCR。在A 层一次风室设置等离子点火系统,主要用于冷炉起动,也可用于低负载稳燃。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为国能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喷燃器优化改造,结合目前锅炉运行存在主要问题,拟采用水平浓淡燃烧技术或其它解决锅炉运行现存问题喷燃器改造优化方案,通过优化一次风和二次风形成的切圆角度,改善炉内燃烧工况。项目包含燃烧器改造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供货、运输、储存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验、验收、技术资料移交、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
2.2其他:
2.2.1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300WM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燃烧器改造或维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锅炉燃烧器改造或维修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18 17: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