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金川县境内,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坝址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坝址经G317国道至成都约382km。工区内有G317国道、S211省道贯穿坝址,交通较为便利。
双江口水电站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参与长江中下游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控制流域面积约39330km²,占全流域的51%左右,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502m³/s,悬移质多年平均含沙量为279g/m³。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00m,水库总库容为28.97亿m³,消落深度为80m,调节库容19.17亿m³,具有年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000MW,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474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约77.07亿kW·h。双江口水库调蓄可增加下游大渡河17个梯级电站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1758 MW、枯期电量约66亿kW·h。电站建成后主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并参与华中电网内的西电东送;在冬季运行于日负荷曲线的峰、腰荷部分,发挥水电站的调峰性能,电站工作容量170万kW,事故备用20万kW,负荷备用10万kW;在夏季运行于日负荷曲线的基、腰荷部分,电站工作容量200万kW。
双江口水电站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枢纽工程由拦河大坝、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拦河土质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315m,坝顶高程2510.00m。枢纽泄洪具有“高水头、大泄量、窄河谷”的特点,泄洪最大水头约250m,最大下泄流量约8200m³/s。泄水建筑物包括右岸洞式溢洪道、深孔泄洪洞和利用中期导流洞改建的放空洞,左岸利用后期导流洞改建的竖井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大坝左岸,发电厂房采用地下式,厂内安装4台容量50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采用“单机单管供水”及“两机一室一洞”的布置格局,引水发电建筑物主要包括进水口、压力管道、主厂房、地下副厂房、主变室、尾水调压室、尾水隧洞、尾水塔、地面GIS开关站和地面副厂房。工程区地震烈度为Ⅶ度,设防烈度为Ⅷ度。
双江口水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
2.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货及技术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招标设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第1.1条。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清单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
Q≥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P≥7.5MPa |
台套 |
3 |
中压气系统 |
(2) |
中压储气罐(带安全阀) |
额定工作压力PN7.0MPa,V=4.0m3 |
台套 |
2 |
|
(3) |
精密过滤器 |
额定工作压力PN8.0MPa,含油量<0.1ppm |
台套 |
4 |
|
(4) |
吸附式空气干燥机 |
Q≥3.0m3/min,额定工作压力PN8.0MPa |
台套 |
2 |
|
(5)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Q≥6.66m3/min,额定排气压力P=1.0MPa |
台套 |
2 |
低压气系统 |
(6)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Q≥2.24m3/min,额定排气压力P=1.0MPa |
台套 |
2 |
|
(7) |
低压储气罐(带安全阀) |
额定工作压力PN0.8MPa,V=4.0m3 |
台套 |
3 |
|
(8) |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
Q≥1.2m3/min,额定排气压力P=2.0MPa |
台套 |
2 |
闸门水封 系统 |
(9) |
中压储气罐(带安全阀) |
额定工作压力PN2.0MPa,V=4.0m3 |
台套 |
1 |
|
(10) |
胶囊式稳压罐(带安全阀) |
额定工作压力PN1.8MPa,V=5.2m3 |
台套 |
1 |
2.1.3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2.1.3.1 交货期:本合同所有设备一批次交货,交货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前。每批次设备的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随该批次主设备同时到货。
2.1.3.2 交货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双江口水电站工程现场买方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应用于国内水利水电项目的活塞式空气压缩机(非组合及撬装式、额定排气量≥2.0立方米/min、额定排气压力≥7.5MPa)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非组合及撬装式、额定排气量≥6.66立方米/min、额定排气压力≥0.8MPa)的合同业绩各1份(业绩内供货产品与本次投标产品应为同一品牌,单个合同内同时包括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视为合格业绩),且已成功投运。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及其附属设备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应为本次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需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1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