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 风机齿轮箱油净化再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9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 风机齿轮箱油净化再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锡林郭勒风电厂柳兰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207国道55公里灰腾梁地区,风力发电机组投产使用至今已有十二年时间,为了避免齿轮箱油因油质不达标而危及到风力发电机组运行安全,根据技术监督标准要求,现开展锡林郭勒风电厂50台华锐1.5MW风电机组的齿轮油进行净化再生循环利用工作。
齿轮箱品牌为大连重工,南高齿,卓伦。其主要参数为:单台齿轮箱润滑油额定用油量:530L-580L;润滑油型号:壳牌可耐压Omala S4 GX 320;轮毂高度:65m。
2.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锡林郭勒风电厂华锐SL1500机型50台风机的齿轮箱油的放出、清洗、净化、再生处理、油质检测、处理合格后齿轮油注入等,润滑油总量约3万升,润滑油牌号为壳牌可耐压Omala S4 GX 320。单台逐一净化再生,不得影响风场内正常生产。净化再生处理合格后的油品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服务期:项目计划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如遇大风或雷雨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误工,则工期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至少1份油品再生处理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