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南分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主要服务范围为湖南分公司、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能销公司、长江环保公司、兄弟单位及上级单位来长人员,以及经批准进入食堂用餐的其他人员,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本项目暂限刷电厂餐卡或指定人员消费,禁止对外销售饭菜。
2.3 标段划分: 湖南分公司员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
2.5 服 务 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人为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项目范围为按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负责职工食堂饭菜制作、运行等生产岗位送餐、超市卸货理货和售货、食堂服务及保洁等。2022、2023年度用工人数合计8人,2024年度用工人数预计9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且服务期限1年及以上,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服务期限、签订时间等关键页,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16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1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