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长源电力随州公司新建工程空气处理机组等暖通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随州火电项目规划建设2×660MW+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扩建条件。
厂址位于随州市东南部、曾都区淅河镇东南约7.2km处的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西北距随州市区中心约15.6km、距离汉丹铁路随州车站约13.50km、距离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约9.3km,东北距离拟选的碾子湾灰场约1.9km。厂区北侧和东侧紧邻220kV随曾线高压输电线路,西侧紧邻汉丹铁路,西侧约2km为老G316国道和府河,北侧约2km、5km分别为麻竹高速公路和规划的淅河工业综合组团南边界,东侧为规划的新G316国道。
随州火电项目投产计划要求:施工总工期:18+2=20个月。
1号机组投产:2022年12月28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
2号机组投产:2023年02月28日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源电力随州公司新建工程空气处理机组等暖通设备,包括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分体式空调机、多联机空调机等及其附属设备,其内容包括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设备交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货地点为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空气处理机组(风量≥10000m3/h)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代理商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17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