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n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小清河复航淄东铁路改造工程已由《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清河复航淄东铁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70号)、《国铁集团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清河复航淄东铁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鉴函〔2021〕305号)、《国铁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小清河复航淄东铁路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设函〔2022〕13号)批准建设。该工程由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 出资并委托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建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小清河复航引起淄东铁路K36+257.79~K40+250段线路、桥梁改建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改建线路长度为3.986km。
\n2.2本次招标共有6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投标,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通用资格要求:
\n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n3.1.2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年度亏损),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n3.2 专项资格要求
\n3.2.1 01B:混凝土支柱
\n3.2.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n3.2.1. 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n3.2.1. 3.接触网横腹杆式混凝土支柱须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或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n3.2.1. 4.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验报告;
\n3.2.1. 5.投标物资须具有近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7年1月1日以来)铁路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n3.2.2 02B钢支柱
\n3.2.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n3.2.1. 2.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验报告;
\n3.2.1.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7年1月1日以来)铁路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n3.2.3 03B铝包钢芯铝绞线
\n3.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n3.2.3.2. 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产品检验报告;
\n3.2.3.3.投标物资需具有近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7年1月1日以来)在铁路的供货业绩,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n3.2.4 04B接触网零部件
\n3.2.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n3.2.4.2.投标物资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n3.2.4.3.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或“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未明确规定的除外);
\n3.2.4.4.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n3.2.4.5.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的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腕臂装置和定位装置累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5000套、下锚补偿装置不少于400套、中心锚结装置不少于400套、终端锚固线夹不少于800套、电连接线夹不少于5000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7年1月1日至今),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n05B接触网绝缘子
\n3.2.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n3.2.5.2.复合绝缘子及瓷绝缘子须取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n3.2.5.3.复合绝缘子及瓷绝缘子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产品认证证书;
\n3.2.5.4.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路行业标准、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标准(含标准性技术文件)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和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n3.2.5.5.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复合绝缘子及瓷绝缘子分别不少于5000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7年1月1日至今)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n3.2.5.6.瓷绝缘子允许代理,投标人需持有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
\n3.2.6 06B声屏障(复合吸声板)
\n3.2.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
\n3.2.6.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n3.2.6.3. 投标人须出具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同等级别具有声屏障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 3122-2019)出具的近3年的招标物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19年1月1日以来),检验报告中至少应包含降噪系数、计权隔声量、抗冲击、抗风压、防火、抗疲劳等性能指标;
\n3.2.6.4.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近5年内的供货业绩(2017年1月1日以来与铁路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主管业务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对应的合同文件。
\n3.3履约信用要求:
\n(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n(2)执行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n(3)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n(4)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n(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n(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n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n②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n③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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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诚信要求
\n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n5.招标文件的获取
\n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8日11:30至2022年8月24日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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