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炼化凝结水回用系统【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原料及中间罐区1610】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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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海炼化凝结水回用系统【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原料及中间罐区1610】(WZ20220829-2115-1142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凝结水回收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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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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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凝结水回收设施 | 1.00 | 套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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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承诺:压力管道须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及验收按GB/T 20801.1~GB/T20801.6-2020《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执行,压力管道的安装应按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栓验规则》的要求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按SH/T 3503-201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资料,资料包括管道竣工图(含电子文本)、管道元件及焊材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复验、补验报告、管道施工检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检验和试验报告、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 3.1.7 投标书中需提供技术偏离表,所有偏离均需在开标前澄清并得到书面同意,若无偏离则在技术偏离表中填“无偏离”。投标人必须承诺:除在技术偏离表中所列偏离以外,投标物资完全符合请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若偏离不被接受,视为否决。 3.1.8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9 投标人近10年(发票日期2011.01.01-2020.12.31)在石油化工行业内应有2套及以上处理能力>40t/h凝结水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设备名称、处理能力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无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技术附件(或技术协议)或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均视为无效业绩,必要时甲方实地考察。以上业绩中,至少提供1份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材料。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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