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贵州罗甸县沫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集电线路及升压站扩建工程,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罗甸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
2.2规模:25.49MW;
2.3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2年9月20日开工,完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开工日期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超过40天。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贵州罗甸县沫罗一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集电线路及升压站扩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2.4.1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乙方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2.4.2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的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和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采购、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电缆槽盒安装;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开挖、浇筑,杆塔、导线、金具、光缆及其附件、接地材料、安全标识标牌等采购及制作安装;箱变高压侧至升压站电缆及光缆敷设(电缆由甲方采购,电缆附件、光缆、光缆附件等材料由乙方采购),电缆防火封堵,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进站电缆光缆敷设接线(含站内开关柜进线的电缆接头)、电缆试验、光缆试验、调试;一个开关柜间隔(安装、调试)、一套计量系统。集电线路施工中征地由乙方负责征占协调工作,集电线路路径范围内所涉及的永久及电缆沟临时征地(含青苗补偿)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均以面积进行计量;35kV集电线路勘察设计工作,线路勘察、路径确定、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设计。
2.4.3升压站扩建工程:升压站扩建工程包含1面35kV移开式高压开关柜改造、电缆沟、接地、设备安装、调试、联调、验收、定值计算、一套计量系统调试与安装;与全站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改造、改接线等内容。
2.4.4承包负责本工程线路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配合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必备的合法手续,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3年( 2019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35kV及以上(直埋或架空)集电线路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20日9:00起至2022年8月2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