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资本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文档智能复核系统项目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2 规 模: 资本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文档智能复核系统项目
2.3 标段划分: 资本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文档智能复核系统项目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
2.5 服 务 期: 本招标项目一次性采购三年服务,分期付款
2.6 招标范围:投行业务申报材料的智能审核系统,包括IPO、再融资、新三板、债券和ABS项目的申报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软件著作权,并提供相关证书
(2)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证券、基金、银行、信托、保险、支付机构等金融行业信息系统开发或建设业绩1项,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对于招标文件第五章的项目需求明细2.4文档复核要求中的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注意第五章的项目需求响应要点3.2的要求,同时承诺复核结果为系统直接产生的材料,投标人未对复核结果进行删改。如发包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复核结果与发包人实际使用的复核结果有显著差异,发包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和要求赔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1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28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