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至今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拟投标产品2019年至今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 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3.1.9 拟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备拟投标产品(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机组)独立的产品生产基地,能出具场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
3.1.10 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级以上资质,不具备以上资质的,可将设备安装部分另行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分包的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级以上资质。
3.1.11 机组取得CRAA认证。
3.1.12 机组达到一级能效,要求国家能效标识网上备案可查。
3.1.13 拟投标产品获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并能提供该产品中国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已进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1.14 技术要求及技术规格书中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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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