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15-220118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部施工所用散装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包括进口段、槽身段、出口段和进口处退水工程,共4部分。
浐河渡槽位于子午分水口至灞河段,里程南干88+644~南干90+994之间,全长2350m。渡槽平面走向近似南北方向,线路与浐河左、右两岸河堤夹角为75°。
浐河渡槽入口段长38m,出口段长18m,渡槽组成为:24跨30m简支槽+2跨25m简支槽+(32+90+32)m飞鸟拱+14跨30m简支槽+2跨25m简支槽+30跨30m简支槽,共计75跨。
简支槽跨段渡槽跨度分为30m、25m两种,宽度4.8m,高度3.75m,简支槽箱采用C5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采用三向预应力结构,纵向预应力筋采用Ф15.2mm钢绞线,每个截面12束,底板分布4束,两侧侧墙各分布4束;横竖向预应力筋采用Ф16-2缓粘结预应力钢棒,横竖向预应力筋间距为50cm。落地槽采用C40混凝土。
桥墩采用现浇C40钢筋混凝土,墩身为实心墩,尺寸3.2m×2.7m,墩帽尺寸7.3m×2.7m×3m(长×宽×高)。承台及灌注桩采用现浇C30混凝土,承台尺寸8.4m×2.7m×2.5m(长×宽×高),灌注桩桩长35m。1#、76#承台基础采用直径1500mm灌注桩,每个承台2根,共计4根;其它承台基础采用灌注桩直径1200mm,每个承台布置6根灌注桩,共计420根。
项目 2、竞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桥墩、渡槽施工所用水泥。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 P.O42.5 吨 26650.18 散装 注: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22年10月起;具体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竞标响应人各时段所提供水泥数量依据采购人实际施工需要,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时间。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可就相关损失提出赔偿。每批计划的数量必须在计划到场时间内一次进场,若需分次进场需经采购人同意,且间隔时间不超过48小时;竞标响应人不得将刚完成生产温度不符要求熟化未完成水泥直接供货。 5、交货 6、运输方案 竞标响应人可根据自身运输能力、人员设备等资源投入和入场交通条件、拌合站布局等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进行水泥供应;选择运输方式的同时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运输要求及标准。 7、货物计量验收: 按现场实际到货数量过磅计量,磅差符合国家相关计量要求。 8、质量要求: 8.1竞标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竞标响应人对此负责。竞标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国家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8.2竞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等国家及地方的要求,满足工程项目要求;以上标准如进行更新则以最新版本执行。 8.3材料 8.3.1硅酸盐水泥熟料由主要含CaO、SiO2、Al2O3、Fe2O3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不小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 8.3.2石膏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 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工业副产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采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8.3.3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 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8.3.4非活性混合材料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应不大于2.5%。 8.3.5窑灰符合JC/T742 的规定。 8.3.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JC/T667的规定。 8.4理化学指标 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氯离子 % ≤0.06 比表面积 m2/kg ≥300 烧失量 % ≤5.0 初凝时间 min ≥45 氧化镁 % ≤5.0 终凝时间 min ≤600 三氧化硫 % ≤3.5 抗折强度 3d MPa ≥3.5 混合材掺量 % >5且≤20 28d MPa ≥6.5 安定性 / 合格 抗压强度 3d MPa ≥17.0 Cr(VI) % ≤10.0 28d MPa ≥42.5 8.4.1凝结时间 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8.4.2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8.4.3强度 强度等级:P.042.5 抗压强度: 3d ≥17.0 28d ≥42.5 抗折强度:3d ≥3.5 28 ≥6.5 8.3.4细度(选择性指标) 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 8.5试验方法 8.5.1 组分 由生产者按 GB/T129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 8.5.2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 8.5.3 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试验。 8.5.4 氯离子 按JC/T420进行试验。 8.5.5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1346进行试验。 8.5.6 强度 按GB/T17671 进行试验。 8.6 检验规则 8.6.1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散装水泥500t且是同一个批号为一个检验批次。不足500t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算。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8.6.2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8.6.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及判断规则按《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8.6.4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10日内寄发除28d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包括但不限于3天强度及安定性检测报告,7天强度报告),32d内补报28d强度的检验结果。 8.6.5交货与验收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在发货前或交货时采购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竞标人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在90d内,采购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8.7 包装 散装 8.8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采取行业通行模式,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8.9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水泥质量保证期限为3个月,自出厂之日算起。 9、货物计价: 9.1本次报价(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 9.2本次竞标采购物资价格为浮动单价。综合单价=P;报价期基准价(信息价,含税价)=D;固定费用=E;综合交货单价:P=D+E。本次招标实行限价,投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80元/吨,投标人报价高出限价后续投标无效。 ①基准价格D:《陕西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水泥及制品价格中散装水泥P.O42.5R信息价格。 ②固定费用E:指响应人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项目特点所报的浮动金额,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车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代理商)等一切相关费用,增加则为正值,减少则为负值。在报价时固定金额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基础数据;在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买卖双方确定合同结算单价的基础数据,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实际数量增减、供应时间调整等情况,固定金额在合同执行期间均不予调整。 (3)报价基准价的参考依据: 报价信息价为《陕西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6期)发布的水泥及制品价格中散装水泥P.O42.5R信息价格。 结算单价信息价依据供货当月同期《陕西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水泥及制品价格中散装水泥P.O42.5R信息价格。 9.2综合交货单价为含税价,供方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结算。 10、付款方式: 每自然月结算一次,货物结算完成之日30日内到该批次货物结算额的70%,货物到场后60日内支付到该批次货物结算额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不计息),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以上付款根据采购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实际到款时间存在误差,需30日宽限期。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水泥生产的专业设备和技术人员,水泥年产量超过100万吨,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须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体系认证书),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具有其代理的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材料,被代理厂家须满足第1条和第3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提供本单位反映经营状况的财务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2020年1月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供货业绩要求:竞标响应人需提供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证明相关业绩额度的证明文件)。 5、竞标响应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注册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的合格供应商。 7、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9、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10、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11、本次招标竞标响应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响应人,请于2022年09月03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竞标文件的经办人身份证和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本竞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下载竞标文件。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支付竞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同竞标保证金。 (备注栏请写明: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南干线浐河渡槽工程项目部水泥采购项目标书费) 4、竞标保证金:本次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人民币20000.00元)。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 收款单位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