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 号卸船机减速机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宁德
2.2 建设规模:2×660MW+2×600MW 级机组
2.3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暂定,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设备名称:1 号卸船机减速机改造设备
2.5 招标编号:
2.6 数量: 2 台
2.7 招标范围:福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卸船机减速机改造设备 采购项目,包括齿轮减速机以及配套强制冷却润滑系统装置、工作制动器、安全 制动器等。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2.8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
2.9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 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 组织。
3.1.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提供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 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十年内不少于两家同类型卸船机减速机使用 的业绩,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等业绩材料扫描件,并提供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3.1.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 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 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 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 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 年 8 月 22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 17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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