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林光互补和石城方山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2-26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林光互补和石城方山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华能集团公司和相关机构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
2.2 规 模: 华能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林光互补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北部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9°34'47.46°,东经113°58'53.22°,南部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9°33'59.46°,东经114°58'53.22°,场区海拔高度在100至290米之间,地形为山地,项目建设涉及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总区域面积约6337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0MW,分两期建设,一期100MW,二期100MW,设置一座220kV 升压站,以1回220kV 线路接入220kV鹿门变电站,直线距离约3km。
华能咸宁石城方山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湖北省咸宁市石城镇方山村,光照资源较好,具备较好的光伏项目建设条件。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140.6MWp,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29.4874°N,113.8707°E,主要为低丘缓坡地貌,土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土质以黏土为主,总区域面积约4771亩,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设置一座110kV 升压站,以1回110kV 线路接入肖岭11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17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咸宁天城香山200MW林光互补和石城方山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预招标标段
2.4 服务地点: 湖北省咸宁市
2.5 服 务 期: 自投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正式进厂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为标段二:华能咸宁石城方山10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本工程监理范围包括100MW容量光伏场区工程、110kV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工程监理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可以中标2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拟委派的监理人员名单不得重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2项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4)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作为总监的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5)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