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固定支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固定支架,项目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梅花井矿区南侧,距宁东镇距离40公里km,项目周边有G20高速和G307国道,道路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包括 2 个标段(包)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一固定支架采购:组件容量约294.27MWp,支架及其相关配件总重量约9465.599吨(含螺丝螺母垫片配件),投标人须按照吨单价报价,招标阶段不允许进行图纸优化。本项目按实际供货重量进行合同结算,若实际加工图与本项目的招标图的单组重量存在差异,实际供货重量的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吨单价,吨单价不调整,按实际供货重量结算。供货期内若组件型号发生变化(如由545Wp变更为650Wp,两个标段的组件总容量不调整),导致支架形式变化,投标人无条件进行新版支架图纸的优化和承载力计算,吨单价不调整,按实际供货重量结算。交货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梅花井矿区南侧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标段二固定支架采购:组件容量约300.5MWp,支架及其相关配件总重量约9666.151吨(含螺丝螺母垫片配件)。投标人须按照吨单价报价,招标阶段不允许进行图纸优化。本项目按实际供货重量进行合同结算,若实际加工图与本项目的招标图的单组重量存在差异,实际供货重量的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吨单价,吨单价不调整,按实际供货重量结算。供货期内若组件型号发生变化(如由545Wp变更为650Wp,两个标段的组件总容量不调整),导致支架形式变化,投标人无条件进行新版支架图纸的优化和承载力计算,吨单价不调整,按实际供货重量结算。交货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梅花井矿区南侧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50万千瓦光伏项目现场。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2022年和2023年分批供货,其中每个标段2022年11月10日前各供货50MW,其余支架分别在2023年3月至6月供货,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供完。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供货完成的光伏固定支架国内合同业绩3份(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可以是到货签收单、验收证明或设备已供货完成的其它证明。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8-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8-2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第2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