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采购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五一村
2.2 建设规模: 2 × 330MW
2.3 供货期限:预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供货期限内, 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脱硝液氨期间,辽源发电厂脱硝系统未进行改 造,投标人应保障脱硝液氨应用数量、质量可靠;如果辽源发电厂脱 硝系统改造完成,按书面通知时间终止供货。
2.4 材料名称:脱硝液氨
2.6 数量:预估数量 1980 吨(以实际需要发生数量为准)
2.7 技术规格:液氨分子式: NH3 分子量: 17.03 国家标准: 《液体无水氨》 ( GB/T536-2017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GB/T8570-2017 )
2.8 交货地点:辽源发电厂液氨区指定位置
2.9 交货期:按辽源发电厂要求实时供货, 接到供货通知后 3 日内到货。
2.10 其他:无偿提供货物落地等装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码证。
3.1.1.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配备的运输单位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押运员及运输员资格证, 运输槽罐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槽罐车检验报告),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检验报告。
3.1.1.3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 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配备的运 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押运员及运输员资
格证,运输槽罐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槽罐车检验报告)。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 1 项及以上与使用厂家签订的液氨供货业绩, 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内容页及签字盖章时间页等 有效证明业绩的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 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 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至2022 年 9 月 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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