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满足陕西新能源项目快速、大规模建设需要,现拟开展华西公司2022-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1项目概况:公司2022年风电、光伏新开工基建项目预计97万千瓦,2023年-2024年风电、光伏新开工基建项目预计约135万千瓦以上,预计总容量232万千瓦以上。具体如下表:
年度 |
预估项目 |
2022年新能源项目 |
1.榆阳孟家湾15万千瓦光伏项目; 2.华阴孟塬10万千瓦风电项目; 3.铜川黄堡镇10万千瓦光伏项目; 4.横山狄青塬10万千瓦光伏项目; 5.横山南塔10万千瓦风电项目; 6.子长南沟岔20万千瓦风电项目; 7.泾阳20万千瓦光伏项目; 8.汉德车桥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 9.法士特高智新工厂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等; |
2023-2024年新能源项目 |
10.延川县20万千瓦光伏项目; 11.黄龙县15万千瓦光伏项目; 12.安塞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 13.神木15万千瓦光伏项目; 14.靖边20万千瓦风电项目; 15.定边10万千瓦风电项目; 16.吴起县15万千瓦风电项目; 17.蒲城桥陵10万千瓦风电项目; 18.勉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 19.其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 |
2.2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为2022年-2024年度陕西公司所管理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
陕西公司的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建管模式主要有两种:EPC总承包模式、非EPC模式。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一、非EPC项目
1.分阶段编制咨询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阶段至少包括三个阶段:主体建安标招标前、实施到项目投产前、投产到项目竣工验收前)
2.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及与集团造价指标对标分析,审核过程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管理经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3.按委托人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概算。
4.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招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助复核工程量清单。
5.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制分标概算,并分析分标概算和初设概算差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6.协助委托人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面咨询意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7.负责全过程工程结算并编制结算报告(含竣工结算报告);定期提供咨询成果,实现过程结算。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8.分阶段提供咨询成果及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报告、变更索赔处理典型案例,或其他咨询成果。
9.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分阶段提交工程结算与工程概算的对比分析报告。
10.开展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对委托人提出的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
11.配合委托人开展造价对标(行业标准)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12.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委托人建立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及付款管理等内容。
13.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修改。
14.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陕西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15.负责进行甲供材的审核及结算核销。
16.服从委托人的派遣。
17.每个项目需有1名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师)、常驻至少2名二级造价师,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协助处理相关事宜;所派常驻人员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专业人员不足时,咨询人应无条件增派人员,费用不增加。
二、EPC项目
1.分阶段编制咨询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阶段至少包括三个阶段:EPC标段招标前、实施到项目投产前、投产到项目竣工验收前)
2.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及与集团造价指标对标分析,审核过程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经管理经验,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3.根据委托人要求,编制分标概算(或标底测算),并分析分标概算和设计概算差异;按委托人要求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4.按委托人要求编制项目管理概算。
5.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招标,参加招标文件审查,结合类似项目标段的实施情况,提供书面咨询意见;并协助复核工程量清单。
6.协助委托人审查合同文本,并参加商务合同谈判,必要时提出书面咨询意见,重点对价格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造价管理风险进行分析。
7.负责全过程工程结算并编制结算报告(含竣工结算报告);定期提供咨询成果,实现过程结算。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8.分阶段提供咨询成果及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报告、变更索赔处理典型案例,或其他咨询成果。
9.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分析,分阶段提交工程结算与工程概算的对比分析报告。
10.开展全过程技经业务咨询:对委托人提出的关于定额、预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负责解答,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计价和造价控制方面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并提供相应的测算和分析资料。
11.配合委托人开展造价对标(行业标准)指标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12.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协助委托人建立本工程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及付款管理等内容。
13.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根据审计意见进行修改。
14.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助委托人完成国家审计署、集团公司、陕西公司内部审计对工程的竣工审计工作。
14.服从委托人的派遣。
15.每个项目需有1名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师)、常驻至少1名二级造价师,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协助处理相关事宜;所派常驻人员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专业人员不足时,咨询人应无条件增派人员,费用不增加。
三、中标人须在西安常驻1名一级造价师,协调处理陕西区域各项目造价工作,包括不限于:各项目造价工作协调、人员调配、区域造价数据汇总及分析等工作。该造价师费用含在各项目合同价款中,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2.3框架协议
2.3.1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按115万千瓦容量报价(含80万千瓦风电项目、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按中标单价签订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单个项目的合同总价固定不变。
2.3.2框架协议有效期:中标人与华能陕西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个具体的光伏、风电项目待取得批准建设文件后按“统招分签”的原则,由具体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根据各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以及现场实际需要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具体合同约定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止。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声明:招标人不保证本标段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不足或超出暂估总容量,风险部分需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包含于投标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次投标总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收取,不因框架协议执行金额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陆上风电或光伏工程项目合计500MW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一项合同业绩含编制财务决算报告服务范围),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工程容量、签字盖章页);如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视作无效业绩;
3.2.2一级造价师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至少10名一级造价师和1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一级造价师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一级)证书;注册会计师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②一级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3.2.3本框架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8月3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