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已经威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威审投资【2022】48号,招标人为威县水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单位:威县水务局。
2.3建设地点:威县县域。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溹泸河刘家庄闸、威临渠(东支渠西口)节制闸2座,团堤村穿路涵洞1座,威临渠(东支渠因口)泵站1座,拆除重建东风渠王小河桥1座;建设河渠农业灌溉扬水点65座,铺设配套PE供水管网114.71千米。项目扬水点建设涉及侯贯镇、贺营镇、第什营镇、固献乡、枣元乡、常屯乡、贺钊镇。常庄镇、张营乡、梨园屯镇、方营镇等11个乡镇45个村庄。项目实施后新增井渠双灌面积48010亩。
2.5招标范围:满足设计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7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①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设计: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含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结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00:00至2022年09月01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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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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