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南澧河河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1】16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提升改造工程治理范围为沙河南和区交界至南和任泽区交界段,总长度为 20.5km。主河槽疏浚工程、护坡防护工程、右堤堤顶路面硬化工程、左堤堤顶路维修工程、安全护栏工程、橡胶坝工程、漫水路工程、对外连接路工程、扬水点工程、宣传标语及安全警示牌工程、村界界桩工程、堤防及护坡维修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2.4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一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按废标处理。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2年9月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
0102020080429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