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湖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湖北 中央空调及锅炉改造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5631。 1.3 项目类别:工程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本次项目计划改造南航湖北 办公楼中央空调主机及锅炉,并同步改造配套管线、水泵等设施设备,具体内容包括: ①新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2台950kW螺杆机冷水机组、1台1400kW双回路真空燃气热水锅炉(包含空调制热及生活热水),并增加空调主机群控系统;包括设备供货、包装、运输、装卸、吊装、现场保管、成品保护、安装、调试、配合总包接管接线、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技术文件提交、质保服务、维保服务等内容。 ②配套改造工程,包括拆除工程,配套水泵、生活分(集)水器、部分供回水管道(主机与分集水器之间、主机与冷却塔之间)、热水箱、膨胀水箱、自动加药装置、控制柜、电缆及机房内设备基础、墙体恢复等(详见招标人需求、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品质要求 ①螺杆机技术标准、品质质量需相当或高于开利、约克、特灵、麦克维尔、格力、LG(乐金)等品牌的系列产品。 ②锅炉技术标准、品质质量需求相当或高于广州迪森、浙江双良、浙江力聚、陕西环通等品牌的系列产品。 本招标文件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3)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23万元(含税) 注:1、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并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相关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工程地点及期限: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