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化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化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1600
2.2 招标项目名称
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化抗震性能试验研究外委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外委研究项目主要手段包括模型试验及有限元数值仿真,对地下沟道预制模块的连接节点及整体进行地震动响应分析,开展沟道预制模块整体缩尺振动台试验和沟道预制模块连接节点拟静力试验,并与有限元数值仿真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2.4 招标范围
(1)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振动台模型试验,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振动台模型及工程原型有限元数值仿真,模型试验与有限元数值仿真对比分析;(2)抗震I类地下沟道模块连接节点拟静力试验,模块连接节点拟静力试验模型及工程原型的有限元数值仿真,模型试验与有限元数值仿真对比分析;(3)通过(1)、(2)中试验结果和分析结论,形成指导工程应用的设计指南。
2.5 项目实施地点
北京市
2.6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外委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 投标人须具备振动台、拟静力试验相关业绩及五年内有限元分析相关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相关合同协议书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