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赣建上饶市设招字[2022]第 13-1号
上饶市预防医学科研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社会【2020】5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投标申请家数不足三家,现对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 2、工程建设 3、工程规模:配套基础设施包含内部道路约1112.59米。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6000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价39万元,最终设计费以财审中心审核后的建安费的3.8%计算; 6、本项目设计范围:初步设计(含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等,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存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7、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 8、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业绩材料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一个在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即可)。业绩一律凭 2 种以上(含2 种)能证明设计单位经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设计中标通知书、经图审的主要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注: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所在 6、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和开标当月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7、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过程中评委备查。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8、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 9、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 10、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第7、8、9条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网页截图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交易网 /web/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评标。 2、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 交易网自行下载。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时间与流程将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说明;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