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婺源县清华镇原鄣公山共大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 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条款号12.1.1第一条本工程评标办法按赣建建字[2022]6号文执行,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及以下不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工程采取报价承诺法评定,招标控制价约为 14964147.08元,要约价暂定为14242558.21元。(要约价等待最终财政评审出后的价格下浮5% ,请关注答疑文件。)”。
现变更为:“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条款号12.1.1第一条本工程评标办法按赣建建字[2022]6号文执行,招标控制价在2000万元及以下不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本工程采取报价承诺法评定,本工程要约价13914376.96元(财政评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为 14619484.34元,要约价按招标控制价下浮 5%)”。
此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一此函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均有改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婺源县源头置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