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地块
(项目)
名称
土地
座落
规划情况
土地
使用
年限
挂牌
出让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报价
增价
幅度
实际出让
面积
用地
性质
容积率
建筑
总层数
(折合0.097亩)
1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1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2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2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3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3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4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4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5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5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6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6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7
贵港市北环新村二村B14-7号地块
贵港市郁林路与民主路交汇处西北角
64.8㎡
城镇住宅用地
5.11
四层半
70
90万元
25万元
每次2万元的整数倍
(折合0.097亩)
二、挂牌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
(一)挂牌公告时间
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19日。
(二)挂牌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7日16:30。
三、挂牌报价时间
地块编号 |
报价时间 |
B14-1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09:00 |
B14-2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09:30 |
B14-3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0:00 |
B14-4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0:30 |
B14-5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1:00 |
B14-6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1:30 |
B14-7号地块 |
2022年9月20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2:00 |
四、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本次挂牌宗地均为现状出让,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五、出让的其他要求
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对相应地块出具的《总平面规划设计要点通知单》要求进行建设。土地竞得人开工建设前应主动到北环新村筹建处报备。
六、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
本期挂牌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凭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活动。 七、数字证书办理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须向贵港市 4楼产权交易科提交以下材料(材料见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2.数字证书申请责任书 3.身份证复印件 若为公司的,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数字证书办理不收费。 (三)因需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竞买人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提交数字证书办理材料,否则,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办理数字证书产生不良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网上竞买有关事项 (一)网上挂牌操作步骤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交易系统使用手册”。 (二)申请人在挂牌报名时间内,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入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系统自动给于竞买资格确认。 (四)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须在挂牌报价截止时间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本次出让土地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网上挂牌交易竞买不接受申请人受委托出价,申请人只能代表自己或联合申请人出价竞买。申请人只有通过有效报价后才能获得网上限时竞价询问资格(成功报价后,不可撤回),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申请人,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参与限时竞价。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及领取《缴款通知》 竞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材料到贵港市 进行核验, 核验通过后我中心给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发放《缴款通知》。 十、竞得人须提交以下竞买申请材料 (一)资信证明(商业金融机构出具) (二)竞买申请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四)出价记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五)竞买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六)《成交通知书》(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打印) (七)身份证(复印件) (八)申请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注:上述材料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样板见附件。 十一、《出让合同》签订要求 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十二、成交价款缴纳要求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作为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不包含有关办证费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
(二)竞得人为公司的,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需携带公章。 (三)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四)未竞得申请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四、联系
交 易 中 心 0775-4552156 市自然资源局 0775-4286071 本次网上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贵港市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