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烟草公司建阳 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以《福建省烟草公司南平市公司关于建阳 办公楼修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南烟计〔2021〕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烟草公司建阳 ,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7145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 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9、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10、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11、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 1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13、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14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8.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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