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金山热电分公司技改项目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锅炉除灰除渣维护保养项目已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号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
2.2 项目规模:2×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锅炉除灰除渣维护保养标段: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锅炉除灰除渣维护保养 | 2023年-2024年锅炉除灰除渣维护保养 | 2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9.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2018年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200MW及以上机组除灰除渣设备维保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办公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8-29 10:00到2022-09-05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09-22 09:00。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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