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雅江公司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雅江公司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雅江公司2023-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项目介绍: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 资子公司,于2007年在拉萨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71亿余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与电力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电力购销及电力贸易;租赁;从事信息、交通运输、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和销售;热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和销售。公司现有员工434人,下辖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藏木水电分公司等十二家基层单位。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3-2025年度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含现有所辖非法人基层单位及合同期内新增非法人基层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成都本部驻场律师服务),以及可能发生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2.3服务对象。
本次招标拟服务的对象为 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部、所属各电厂、各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
2.4服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存在已发生事项尚未办结的,需要继续对该未办结事项处理完毕。其中,应招标人要求,成都本部驻场律师服务期为:按照招标人成都本部作息制度,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招标范围: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解答各项咨询;驻场律师现场法律服务;为公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本和其他对内及对外的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约等;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合规管理机制;根据招标人指示,列席、见证招标人召开的重大会议,并就涉法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就招标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协助招标人所属基层单位处理突发法律纠纷;协助公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包括应招标人要求的法律专题讲座;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等。
2.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如资产收购处置、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尽职调查,提供决策所需法律支持,协助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研究交易模式和交易方案、涉法税务筹划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连续正常执业10年及以上、拥有3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本文件所称“近三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下同)投标人须拥有大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以及标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大型国有企业是指:中央企业及其二级企业、省级国资委直接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及其二级企业。)
(4)项目成员要求:投标人安排的本项目负责人职级须为合伙人及以上,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具有电力企业法律服务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其他项目团队成员需至少有2名执业经历5年以上的资深律师。
(5)若以总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荣誉等以总所为准;若以分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荣誉等以分所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文件中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8月31日9:00起至2022年9月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