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已建海上升压站的离岸型漂浮式光伏示范研究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华东台四期(H2)300MW海上风电场位于弶港外侧的辐射沙洲群毛竹沙组根部,规划场区呈梯形分布,离岸直线距离约42km,场区内海床地形变化明显,海床高程(85高程,下同)变幅超过15m。本项目海上升压站附近海域环境为建设目标海域,海域宽阔,周边分布海上风风电机组(包括基础及防冲刷设施)与海底电缆等设施。
2.1.2招标范围:
(1)设计与研究工作
开展海洋水文要素及其对组件、浮体结构影响的监测和评估,具体包括:
1)大型海上抗浪型漂浮式光伏结构研究与设计;
2)海上浮式光伏基础高强度连接件的研究与设计;
3)浮体结构系泊系统研究与设计;
4)结构实时监测设计;
5)基于上述成果在东台四期海上升压站处建设、安装100kW漂浮式光伏,进而验证设计的合理性。
(2)工程建设与施工
1)采购
投标人负责采购应用在本漂浮式光伏项目的全部设备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附件、基础、电缆等物资与设施;
2)建设与安装
投标人负责课题涉及的全部设计、建设、安装、研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漂浮式光伏结构的组织和建造生产、运输与海上安装,电缆安装等工作及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
3)调试、试验及验收
负责本课题涉及的各类设备的调试、试验与验收工作
4)需完成的研究成果
通过本项研究,最终需形成如下关键技术和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及水平:海上漂浮式光伏浮体-系泊-锚固耦合数值模型,海上漂浮式光伏结构安全监测方案,海上漂浮式光伏运维方案,海上漂浮式光伏实验模型,海上漂浮式光伏发电量评估及优化方案。
通过本项研究,申请以 东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为第一单位的专利2项,发表论文1篇,撰写技术报告1份,中标方需配合招标方进行科技奖项申报。
5)其他
承担各类施工临时设施的建造、拆除工作;承担施工许可工作的相关手续办理。
2.1.3服务期:本课题结题时间为2023年8月20日,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20MW光伏EPC和海上风电勘察设计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0MW光伏EPC或海上风电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任命文件时间必须在项目实施时间,后补无效。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出各场站值班长或副场长应具有项目所在省份电网公司颁发的调度证书(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调度证);
(2)提供拟派运维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其中每个场站至少2名运维人员同时持有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双证人员,并且在证件作业范围和有效期内操作。所提供的电工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证件应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上可以查证需附验真截图,否则认定为无效证件。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