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凌电力红寺堡鲁家窑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 区境内,储能电站和升压站总用地面积约 25.35 亩,东西方向长 140 米,南北方向 117 米 。 站区内共设置 30 个 6.7MWh 集装箱式电池舱,30 个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 储能电站设置环 场道路 ,蓄电池舱 、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 ,在升压站北侧布置 18 组 ,在升压站东侧布置 12 组 ,进站道路位于场区西侧 ,储能站与升压站各开一个大门 。110kV 升压站布置于储能电站 西南侧, 储能电池采用电缆接入升压站,升压站 110kV 采用架空线路向南出线接入鲁家窑 330kV 变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五凌电力红寺堡鲁家窑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 110kV 升压站及 储能 EPC 总承包。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由项目单位另行招标,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
除本公告第 2.3 条招标界限中明确由项目单位 (包括项目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的内 容外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前期 、征占地手续办理 、涉网手续办理 、勘察设计 (施工图阶段)、 设备购置 、工程施工 、调试 、试运行与验收等全部工作 ,即采取 “交钥匙”方式 ,中标单位 负责按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按项目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达到初设深度)等资料完成储能电站 110kV 升压站及储能建设 ,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项目前期、征占地及涉网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所有前期 、征占地 、涉网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 ,包括 (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水土保持方案 、节能评价 、安全预评价报告 、入网安全性评价报告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洪
水影响评价报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安全 “三同时”、职业健康卫生 “三同时” 等专题报告编制 、审查 、评审及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等工作 。项目建设永久用地手续办理 ,包 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不动产证等 。办 理开工 、并网 、验收等手续 。包括征占地 、工程施工 、并网等与地方及电网关系协调 、10kV 外来电源线路穿(跨)越手续办理与协调、疫情防控、电力质量监督检查等。
本工程升压站为建设用地 ,已完成地形测绘 、勘测定界 、项目选址 、建设用地预审 、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本工程升压站不涉及压覆矿 、不涉军事设施 、不涉文物等 ,中标人 负责从弘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取得专题证明文件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各种手续及支持性文件办理过程中 ,项目单位将提供必要的配合 。本项目总体手续由升 压站 EPC 总承包负责办理 ,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 ,由送出线路 EPC 总承包负责配合并根据其 所承担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费用 。与升压站无关 、仅涉及送出工程的部分由送出工程 EPC 总承 包单位自行负责与承担费用 。所有建设期行政事业性收费 、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由承包人 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相关税收标准进行支付。
(2)勘察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勘工作 ,竣工图编制 ,组织设计文件的咨询 、评 审 。所有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规程 、规范要求 ,并通过项目单位 、宁夏自治区内能源主管部 门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的审查 。负责施工图技术交底及施工期间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等 。
(3)设备购置
110kV 升压站内所有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 包括(但不限于) : 储能系统、110kV 电力变压器 、中性点成套设备 、110kV 出线间隔 GIS 、35kV 开关柜 、35kV 配电舱 、二次舱 、35kV 接地变、SVG 、 10kV 施工变及外来电源系统、视频系统、监控系统设备(包含二次安防)、 调度设备 、门禁安防系统 、各种电缆 、站用电及直流系统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综合自动 化设备 、通信设备 、远程集控接入设备 、给排水设备 、照明设备 、消防设备 、满足设备安全 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 ,及所有设备的供货 、运输 、保管 、倒运等 。储能设备到场后 的卸货、倒运、保管等。
本项目所有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均由承包人负责 ,包括 (但不限于):场平 、设备基础 、 防雷及接地工程 、设备构 (支)架 、 电缆沟 、 围墙与设备围栏 、大门 、办公及生活建筑 、集 控运行设施、进出站道路、站内道路等建(构)筑物及其装饰装修;储能系统及升压站全部 设备设施建筑安装 ,包括储能系统 、一次 、二次电气设备 、监视系统 、控制保护系统 、远程 集控接入系统(含首年电力通道租赁和视频专用通道租赁)、通信系统(含首年调度通信和 100M 运营商通信)、消防系统 、给排水系统 、暖通系统 、照明系统 、10kV 施工变及外来电源 系统 、劳动安全 、职业健康 、环保 、水保 、接入系统等 。包括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 村民的民事协调(外来电源线路跨越等)、临时或永久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施工后场地 恢复等;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水保、环保、劳动卫生工作、疫情防控等;负责站区绿化工 程、安全五星级建设。
(5)调试、试验、并网、试运行及质量保证
负责 110kV 升压站的全部调试(包括与储能设备联调)、报验、试验、配合电网及政府 检查 (包括检查的各项费用)、并网手续办理 、涉网试验 、配合质监站验收以及试运行工作 , 负责质保期内的工程修复及维护工作。
负责签订计量技术协议 ,高压供用电合同 、购售电合同 、并网调度协议 。及时提供国网 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所需的初审资料并保证通过审查,负责在投产前 60 天 完成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计量技术协议 、高压供用电合同 、购售电合同 、并网调度 协议, 负责协调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计量中心在投产前 30 天完成关口计量装置的现场验 收。负责办理电能质量检测报告及电力业务许可证。
(6)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
负责工程验收 、移交的相关工作 。负责档案 、消防 、安全 、防雷接地 、水保 、环保 、职 业卫生健康等所有专项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7)其他
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 址工作, 包括办公场所(含业主、设计、监理单位各 1 间办公室)、宿舍、材料堆放加工场 地、砼搅拌站(若自建)、临时通道等, 并负责临建设施征占土地过程中的协调费用、临时 占地费用等相关费用和手续办理 。负责与当地政府 、电网的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自行解决
承包方生活办公用水、用电、通信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确保五凌电力红寺堡鲁家窑 100MW/200MWh 储能电站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 事项。
2.3 招标界限
2.3.1 下列事项不包含在招标范围内,由项目单位负责:
(1)可行性研究(初设深度,含初设阶段地勘)
(2)接入系统方案编制、评审与批复;
(3)地形测绘及勘测定界;
(4)项目选址、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5)项目建设永久用地批复及因此发生的征地费等所有费用、税金;
(6)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EPC(含对侧间隔改造) 。
2.3.2 升压站与 110kV 出线的分界点:110kV 出线架构(含金属构件)、OPGW 光缆终端
盒 、避雷器及安装由升压站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线路安装工程以出线侧三相避雷器处作为分 界点。通讯光缆安装工程以 110kV 出线构架 OPGW 光缆终端盒作为分界点。
2.3 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3 个月,从项目单位下达开始工作通知之日开始计算。开始工作日期暂 定 2022 年 9 月 30 日,完工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主要节点目标如下:
(1)30 天内升压站场平工程、设备基础完工;
(2)60 天内升压站主体土建工程(含装修)完工;
(3)80 天内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受电条件;
(4)90 天内项目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 (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选用的储能设备在安装 、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对于必须通过 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 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选用的电池厂家必须 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设备厂家的技术参数要求 ,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 、BMS 、EMS 、PCS) 应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 CNAS 、CMA 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其中 BMS 、PCS 系统需具有 CNAS 、CMA 标志 。
3.2.2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应通过 ISO9000 标准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 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 2 个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业 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 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 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 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
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 (或联合体成员牵头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 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0 年以上设计/施工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 (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 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6.3 持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 B 证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实行押证管 理 ,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 ,至工程竣工验收 完成后退还。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 8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 ,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 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有 8 年以上工程施工经验 ,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2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具 有 5 年(60 个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8.2 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8.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8.5 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8.6 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人一方的人员担任;
3.8.7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3.4 、3.9 条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 3.2 条规定 ,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 3.3 条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 36. 、 3.7 条规定 。。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 ,近三年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 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4)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2 年 09 月 08 日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 。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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