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内蒙古新能源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 内蒙古新能源包头红泥井200MW光伏项目位于固阳县红泥井乡西南侧10公里处,总占地面积约790.67公顷。本项目拟采用220kV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工程同期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新建一回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包头市固阳县3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升压站,线路全长约30km;升压站包括综合楼、附属用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40MW/80MWh储能装置、生产区配电室及电气相关设备和基础等。设置1套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和1套光伏场监控系统,布置于升压站综合楼内。整个综合自动化系统对本站的运行和主要设备实施全面的自动监测和控制。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PC工程总承包工程包括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安装、试验与调试;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成功通过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工程竣工 (含所有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工程过程中的协调等。升压站内所有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采购(甲供设备除外)、安装、试验、调试等。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开工,升压站全部于2022年12月30日投产。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