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委托,就临沧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充电桩建设项目设备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
1.2招标范围:充电桩设备采购、电力设备采购、监控设备采购、电气施工等,其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3工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交货,并完成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及后续指导培训等内容。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预算价:2828518.88元。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②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21年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为充电桩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统一品牌的代理商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或以上资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格要求内容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充电桩设备供应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2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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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nwh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