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工程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 2台47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21+2个月(暂定)。
2.4项目名称: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与长期维护服务采购。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1: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标段2: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
2.5项目评标办法说明: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分别评标,同时独立报价,捆绑定标,单独签订合同。主设备投标人与长期维护服务投标人(主设备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必须组成投标组合,分别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只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燃机型号参与投标,且单套机组联合循环出力在ISO工况下应不大于500MW,不小于470MW。
按照主设备综合得分(权重70%)和长期维护服务综合得分(权重30%),加权计算两个标段投标组合的综合得分,并对两个标段的投标组合按照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2.6两个标段的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标段1 |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
2套一拖一470MW级燃机、汽轮机、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项目建设地点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第一台机全部供货,14个月内完成第二台机全部供货 |
标段2 |
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燃气轮机及其辅助设备长期维护服务 |
2台燃气轮机本体及辅助设备的长期维护服务,长协服务范围为一个大修周期 |
项目建设地点 |
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开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专项条款 |
1 |
标段1 |
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F级或其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主设备(含至少2台燃机)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以及机组投运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设备制造商应具有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
2 |
标段2 |
1.投标人所投维护服务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台F级或其改进型燃机设备的长期维护服务协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工作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应为主设备的原技术转让方或以其为主的联合体。 |
3.2.2本项目主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长协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两个标段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9月2日9:00起至2022年9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