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山70MW农业光伏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和山根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万宁市和乐镇和山根镇,紧邻 031 乡镇公路和 223 国道,距离海南省 G98 环岛高速约 3km,交通便利,升压站用地面积约 13 亩。本光伏电站直流侧装机总容量 91.01MWp,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 70MW。本项 目配套建设 1 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架空线路接入和乐 110kV 变电站 的 110kV 间隔。
本期 17.5MW/35MWh 储能设备放置于新建升压站内,通过 1 回 35kV 汇集线路 接入升压站 35kV 母线。
2.3 物质名称:储能系统
2.5 数量: 1 套
2.6 技术规格:保证储能系统并网点交流侧的额定功率 17.5MW 及放电量
35MWh,
2.7 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新建 110kV 升压站内,车板交货。
2.8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 40 天内交付施工现场(含运输),舱体就位后,
10 天内设备安装完成,调试时间 25 天完成。
2.9 供货范围: 万宁和山 70MW 农业光伏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招标范
围为 17.5MW/35MWh (并网交流侧放电量)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 装,包括电池系统(集装箱形式,数量根据投标方方案确定)、 储能变流升压一 体机(数量根据投标方方案确定)、能量管理系统(EMS)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 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等。
投标人负责储能系统总成、接线和调试,且所需的线缆、安装附件和材料 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主要包括储能系统舱体内设备(包括投标人设备和项目单 位提供的设备)安装、接线(包括线缆敷设)和调试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且所 需的线缆、安装附件和材料等均由投标人提供;储能系统各舱体、各设备之间 的接线(包括线缆敷设)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且所需的线缆和材料等均由投标 人提供;储能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和储能系统联调由投标人负责;储能系统电缆 的防火封堵由投标方负责完成(包括物料和施工)。
与场站 EPC 标段的工作界限: 储能系统设备 35kV 出线的一次、二次接线端 子。投标方设备之间连接由投标方负责。
2.10 工作界限: 储能系统通过 1 回 35kV 线路接入升压站内35kV 母线, 储 能系统以 35kV 开关柜进线电缆头为界, 不含 35kV 储能系统至开关柜的 35kV 电缆及 35kV 电缆终端。储能系统通讯、控制等信息满足场站光伏厂区控制要求, 以本设备内柜体端子排为界。二次设备分界点以储能控制柜出线端子排为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 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 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储能系统商)具备近 5 年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并网业绩含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调频系统等),并且储能系统单体≥10MWh 的项目不低于 3 个,提供反映容量等有效信息的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包括并不限 于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供货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移交生产验 收交接书等。
②储能专用电芯厂家需提供近 5 年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 储能系统供货业绩, 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 标准的检测报告。
③储能系统集成商所选择的 PCS 厂家需提供近 5 年储能电池累计 100MWh 及 以上 PCS 供货业绩, 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权威机构出具符合 GB/T34120、 GB/T34133 的该型号 PCS 型式试验报告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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