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天津龙源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滨海新区龙源海晶盐光互补项目升压站模块设备采购(包含前期35KV并网设备)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天津 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 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天津海晶盐场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长芦盐场内,规划容量553MW。场址面积共计约11066亩,光伏电场在盐厂养殖池中建设。新建500kV升压站一座。
2.1.2招标范围:模块化设备主要供货范围:35kV开关柜、35kV接地变小电阻、站用变、35kV无功补偿等设备及其预制舱成套设备;二次设备(保护、通信、监控、电源、测量等设备)及其预制舱成套设备;综合办公预制舱成套设备。预制舱包含登舱梯及附属围栏、扶手等配套附件。投标人负责每个独立预制舱内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将整套设备的运输至升压站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涉及35kV并网设备具备供货条件;2022年12月具备全部设备供货条件。
2.1.4交货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海晶盐场天津龙源海晶盐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不小于220kV及以上的预制舱式升压站设备供货业绩1套,每个预制舱设备供货业绩至少包含以下三种设备中的两项:预制舱式开关柜,无功补偿装置,预制舱式变电站二次设备。且预制舱整套设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35kV及以上并2500A及以上充气式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35kV 及以上并40Mvar及以上无功补偿装置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预制舱壳防火、防腐、抗震实验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9-09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