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海200MW风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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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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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平 沙 海 200MW 风 电项 目工 程总承包 |
工程概况:辽宁建平沙海 200MW 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沙海镇南 部。本风电场拟采用 28 台 GW191-5000+10 台 GW191-6000 风电机组,轮毂高度 为 110m,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200MW。新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并配置 20MW/40MWh 磷酸铁锂电池储能。 本工程风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5.0MW 风电机组配置 5500 kVA 箱 式变电站,6.0MW 风电机组配置 6600kVA 箱式变电站。38 台风电机组分为 9 回 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 4~5 台风力发电机—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采用电缆 和架空线相结合的方式,箱变高压侧通过电缆接至附近杆塔,在升压站附近通 过电缆接至风电场 220kV 变压站 35kV 开关柜。 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总规模按照200MVA设计,设 1 台200MVA、 电压等级为 220kV/35kV 的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220kV 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 线,220kV 出线一回。35kV 主接线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集电线路进线 9 回。 本工程拟在每段35kV母线上装设一套容量为±25Mvar 的SVG型无功补偿装置。 电池储能装置按 10%容量充电 2h 原则进行配置,共 20MW/40MWh 磷酸铁锂电池 储能装置。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辽宁建平沙海 200MW 风电项目永久性征地、施工期租地、 拆迁补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备监 造、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征地、 施工期租地、工程施工协调、施工用地附着物补偿、青苗赔偿、地方政府关系 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风电场、 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 和管理;施工、调试、竣工验收;所有场内、站内工程、升压站施工准备与施 工;储能;设备安装与调试;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 风机成功通过 250 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 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计量回路校 验、线路参数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 验收、环保验收、安全专篇、安全验收、消防验收、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 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上 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 2023 年 12 月 20 日前全 容量并 网 发 电,具 体详见 招标文 件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辽宁建平 沙 海 200MW 风 电项 目工 程总承包 |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影响正常经营,或破产状态。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包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10、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设计单位单独投标的,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拟定的施工专业分包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单位单独投标的,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二 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的设计专业分包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 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6 年 1 月至今须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等级风电项目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 设计及施工单位须分别具有对应的设计和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 新能源 EPC 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或具有至少1 个 1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施工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或 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新能源设计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年龄不超过 55 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 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证明或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 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任命函等 相关证明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 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9 月 2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