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机组运行灵活性提升改造项目(锅炉侧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项目规模:200MW等级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5天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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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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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侧设备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侧设备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2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EPC合同业绩(火电机组宽负荷或全负荷脱硝改造技术改造,业绩中有省煤器流量置换或省煤器烟道旁路项目具有同等效力),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05 09:00到2022-09-13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