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站2023年行包装卸业务外包公开招标公告
\n(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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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n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站2023年行包装卸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n二、招标内容
\n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n技术性能指标:
\n1.执行的技术标准:沈铁客〔2019〕21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行包、高铁快运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见附件)
\nA01:
\n1)具体业务:行李车行包装卸、搬运作业及其他附属作业(其它附属作业为职场卫生清扫、工具备品管理等与行包装卸作业相关的附属作业,采购人无需向中标方支付费用)。
\n2)数量:2023年大连站装卸作业量预计为80万件,需要装卸工18人,两班制(干48小时休48小时,具体作业时间以装卸时限为主),每班9人(其中3人兼任牵引车司机)。合同签订前,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证明。
\n3)中标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造成货物损失、湿损、污染等后果的,应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中标方应独立承担诉讼责任;中标方应负责赔偿因上述原因给铁路造成的损失。
\n4)中标方在装卸作业中发生的机械、行车、人身伤亡(含第三者)事故及其它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应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中标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产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由中标方承担诉讼责任。
\n5)由于中标方责任造成行包未及时装车、卸车或造成列车晚点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按当批行包装卸作业结算费用的5倍向中标方收取罚款,并要求中标方赔偿由此造成的货物滞留及其它经济损失。
\n6)由于中标方未及时向作业人员足额支付工资,未按时足额缴纳国家规定各种保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补发工资、全额补交保险,并有权解除合同。由中标方向其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负责所有工伤的经济补偿和赔偿。
\n7)中标方在车站承担的行李车行包装卸、搬运作业及其他附属作业,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充足,工作要在集团公司及车站等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工作质量符合铁路相关规章的要求,按时完成装卸、搬运及其它附属等作业。
\n8)由中标方依据铁路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治安、人身及相关业务技能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n9)中标方必须遵守铁路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保证作业场所内货物安全、人身安全、站台作业和行车安全。因违反规定造成货物损坏、丢失及人身安全、行车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n10)中标方人员作业时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如不服从命令听指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n11)中标方在承担装卸、搬运作业时,不得野蛮装卸。凡是发生野蛮装卸的,除对责任人个人按采购人规定的《委外装卸人员违约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对货物进行鉴定并根据货物损坏程度对中标方处以每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n12)中标人应熟悉了解现场作业情况,如因上述原因产生的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n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铁客〔2019〕21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印发《行包、高铁快运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见附件)
\n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n4.维保条款:无
\n5.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n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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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nA01:
\n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揽商。
\n2.(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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