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2027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深圳大空港截流河综合治理项目管桩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大空港新城区截流河综合治理工程-主体部分(不含生态修复)本,项目位于宝安区西北部空港新城建设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截流河及南、北连通渠进行综合治理,总整治长度约8.76公里。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实现旱季100%截排上游各支流收集的漏排污水,水质主要标准达海水四类标准,雨季近期(2020年)按截流倍数n0=2截排上游各支流收集的漏排污水。
2、竞标范围
本次竞标采购物资为PHC400-95C型管桩和PRC-Ⅰ800D(130)型管桩。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管桩 | KFPHCφ400*95C | 米 | 20331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2 | 管桩 | PRC-Ⅰ800D(130) | 米 | 12110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4、交货时间:分批发货,2022年9月30日前第一批KFPHCφ400*95C管桩1100米,PRC-Ⅰ800D(130)管桩1250米到货,实际到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所供管桩均按规范进行验收。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性能指标要求, 卖方提供的管桩各项性能参数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
1.《管桩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
2.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管桩》
3.《建筑用砂》(GB/T14684-2001);
4.《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
5.《管桩拌和用水标准》 (JGJ63-1989);
6.《管桩外加剂》(GB8076-1997);
7.《预应力管桩用钢棒》(YB/T111-1997);
8.《冷拔钢丝预应力管桩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1992);
9.《低碳钢热轧盘圆条》(GB/T701-1997)
10. 《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并提供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规格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标志)。
7、付款方式: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支付前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最高200万元人民币;货到施工现场,开具相应发票,30天内支付到货总额97%的到货款。请款期10日内,继续供货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PHC管桩至少一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的管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和供货能力。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3日10:00:00前 > 我们将采取EMS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