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期内以下资质: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体系认证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QHSE资质证书承诺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承诺施工前办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 承包商QHSE资格证书,如不能办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人员承诺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需承诺在项目施工前提供至少2名3年以上定向钻施工经验的施工人员。 6.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定向钻施工已完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封面及相关签字或盖章页、经甲方签署的完工证明文件,并提供合同工作范围技术要求作为凭证支持。业绩仅为签订合同没有实质性工作的,界定为无效施工业绩。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