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阿尔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
新能源阿尔山口岸综合能源工程系改造口岸原有燃煤锅炉房,位于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 中蒙边境口岸内。原有锅炉房紧邻中蒙边境,在阿尔山口岸内。
招标内容与范围:
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包含图纸中未画出布置走向的但在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材料等。对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本技术规范中均未标明和提出,但确实是本工程安全、运行、检修、系统等工艺功 能需要的工程量也是投标人的施工范围。
其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口岸供热站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门窗、给排水、暖通、消防、以及内部装修、 绿化工程等;
2、口岸供热站供暖工艺系统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整体调试,包括电极式热水锅炉安装、配 套辅机设备、热力管网工程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室外一级供热管道的建设,电气设备以及室外 电力电缆的采购敷设及整体系统调试等;
3、光伏车棚的设备采购与施工、口岸内太阳能路灯改造更新;
4、综合能源智慧管理平台系统采购调试;
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供货均由投标人负责,由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使用前 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清单、出厂证明、质量证明文件、检验合格证、技术资料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4日(含整体调试完成、试运行成 功,具备供暖条件)。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 业。公司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4.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
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 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 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须在使用
有效期180天内,且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 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5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09时00分